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的法律。
孕育了10年的慈善法,终于在2016年3月16日的全国人大闭幕会上正式通过并于9月起开始施行。
《慈善法》五大亮点解读
一.“小慈善”扩展“大慈善”
《慈善法》首先对慈善的范围作了扩展。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慈善主要是指扶贫济困救灾等“小慈善”,这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基础和重点。而如今,根据《慈善法》第3条规定的“大慈善”概念,即现代慈善,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保护环境等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同时,慈善组织的范围也得到了扩展,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对于“公益慈善”和“私益慈”,《慈善法》也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个人发起的针对某个特定个体的资助,即多对一或一对一的捐赠属于民间互助互济行为,是《慈善法》所允许的‘私益慈善’,但如果资助对象是2个以上的某一类人群,则属于慈善组织才能做的‘公益慈善’。”
二.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法》规定,如果当年的捐赠额大于当年年度会计利润的12%,因而无法将捐赠额全部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度中扣除时,企业可以将之前未享受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向后累计结转三年。虽然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但捐赠承诺一旦做出,捐赠人就必须履行捐赠义务。《慈善法》第41条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或与慈善组织签订了书面捐赠协议的捐赠人,如果违反“承诺”不作出捐赠,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登记制取代审批制,规范慈善组织发展
《慈善法》明确了设立慈善组织的登记制度,为社会主体兴办慈善组织并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慈善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审批制度被登记制所取代。同时,《慈善法》中设置了慈善组织的组织行为准则,如负责人任职禁止、法定财务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法定终止情形等;还规定了严格的慈善募捐条件、方式和程序,确立了慈善行为的行为规范。这些具备可操作性的规范将促进慈善募捐等慈善活动规范发展。
四.慈善信托制度落地,集聚资金做大社会慈善。
《慈善法》明确了委托人可以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
五.慈善资产的专章规定
《慈善法》里以专章形式对慈善财产的归属、使用规则做了明确规定。
善良能使人美丽,美好的品行能帮你塑造美好的形象。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动人之处都会存在心里,点点滴滴积累起来,慢慢地令你周身透出可亲,动人和美丽的光芒,充满迷人的魅力。
感受爱、相信爱、传播爱!